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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会议(宴会)服务的计税与开票问题

类别:酒店住宿 日期:2023-3-18 9:40:35 人气: 来源:

  近期,几个地区反映,对宾馆出租会议室取得的场租收入适用的税目及税率,现行政策不够明确,有的地区提出,要按照不动产租赁征税,这是不对的。宾馆出租会议室不是单独提供场地,还包括会议服务,比如整理、打扫、饮水、音响等,这与不动产经营租赁有本质的区别,应按照“会议展览服务”征税。与此类似的还有,以往已经营改增的“3+7”行业中的“仓储服务”与仓库出租的区别:作为仓库出租时,仓储货物如果发生霉烂变质等情况,出租方是不负责的,其仅提供场地, 这种应按照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1%的税率;而仓储服务则不同,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 这种应按照物流辅助服务,适用6%的税率。在判断适用税目的时候要把握一个原则:根据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属性确定该项服务的税目归属。对于宾馆酒店而言,住宿是住宿、餐饮是餐饮、会展是会展。把握住这个原则,怎么交税,怎么开票就明确了。

  标注:很清晰,很赞同。但是租赁服务和仓储服务差距还是挺大的,好在如果是老房产,那可以选择租赁的简易征收5%,与仓储的适用的税率6%相近,但仓储服务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的征收率的,相较于租赁有更有利的一面。

  对于营改增之后发生的新业务,如果考虑都是购入不动产,仓储是按6%,发生的成本进项可能还多,租赁按11%,发生的成本进项相对少,这中间明显是有不平衡的问题,下一步在简化税率时进行适当的融合考虑。

  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且同时提供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的,在开具专用时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在同一张上据实分项开具,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会议名称和参会人数。

  标注:国税的意见是不得将会议、住宿、餐饮、娱乐、旅游合并开具为“会议费”,应分别开具。但要求备注会议名称和参会人数,这个在的企业要关注了。

  标注:按照财税〔2016〕140号文件: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青岛国税的意见也是符合后续这个政策的。

  为方便大家更好更快地了解营改增政策,有效解决营改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引导纳税人及时、充分享受营改增政策红利,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系列文件,结合总局视频通报会上明确的事宜及我省实际情况,在第一辑执行口径基础上,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全省统一明确如下。如与总局后期出台文件不一致的,以总局为准。

  酒店业纳税人对提供会议服务中包含的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收入,可一并按会议服务核算计税,开具。

  标注:湖北国税的意见比较宽松,在财税〔2016〕140号文件: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这儿我们解读一下“配套服务”的范围,是不是可以包括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我们的理解是这是不同的服务适用项目,在税的对接政策上是存在区别的,又不属于混合销售。而对于配套服务,是基于会议服务的配套服务,并不是属于不同服务项目的组合就算配套服务。于此我们的理解还是从紧掌握,不然纳税人不得抵扣的餐饮服务,“包装”为会议服务是不是就可以正常的抵扣了呢?

  12366热线、问:我酒店为一般纳税人,和企业签订了会议服务合同,会议服务价格中包含了参会人员的食宿。请问在开具时是否可以将食宿费用作为会议服务的价外费用一并开具专用

  答: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包括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属于兼营行为,在开具的时候不得

  答: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不动产经营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答: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宾馆酒店出租会议室或提供停车服务,应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一般纳税人适用11%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标注:同上,新已经重新考虑了判断条件,分析是不是属于不动产租赁还是会议服务,通常都是属于会议服务的,毕竟有时提供配套服务、布置还是需要酒店参与的吧。新疆国税在解释会议展览服务的范围时,确实我们要注意,里面没有提到酒店的开会的情形,但也不宜认为这就是范围之内的才行,相类似的也是可以适用的。

  营改增热点问题(十)2016.8.56、会议打包服务含住宿、餐饮、场租能否统一按提供会议服务开具?

  4、餐饮住宿业纳税人提供婚宴套餐服务,其中含餐饮、住宿、汽车、美容等,是否可以作为混合销售行为?

  年9月营改增问题解答(九)2016.8.2233、宾馆承办会议,既提供会务、住宿服务又提供餐饮服务,应如何开?

  普通可合并开具。标注:同国税的意见。同时明确了普通可以合并开具,因为此时没有抵扣的问题。

  营改增热点问题2016.11.78. 我酒店为一般纳税人,和企业签订了会议服务合同,会议服务价格中包含了参会人员的食宿。请问在开具时是否可以将食宿费用作为会议服务的价外费用

  答:尊敬的纳税人,您好。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包括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属于兼营行为,在开具的时候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的服务编码,在同一张上据实分项分别填写

  答:酒店提供住宿,包含餐饮服务和停车的,是酒店的一种营销模式,消费者也已统一支付对价,且适用税率相同,不应列为视同销售范围,不需另外组价征收,按酒店实际收取的价款,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酒店提供住宿、餐饮、会议的,应分别按适用税率分项目开具;酒店客房提供的送餐服务按外卖处理。

  热点难点问题集 (2016年7月) 2016.8.29会议费可以开专用吗会议中有收取餐饮费,是否可以一并计入会议费开具?

  答:根据福建省国税局《试点纳税人使用》:“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且同时提供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的,在开具专用时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在同一张上据实分项开具,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会议名称和参会人数。”因此,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可以开专用,但餐饮费不能合并在会议费中一并开具,应分项开具。

  年6月热点问题汇编 2016.7.42.我酒店为一般纳税人,和企业签订了会议服务合同,会议服务价格中包含了参会人员的食宿。请问在开具时是否可以将食宿费用作为会议服务的价外费用一并开具专用?

  餐饮住宿业纳税人提供婚宴套餐服务,其中含餐饮、住宿、汽车、美容等,是否可以作为混合销售行为?

  7.公司在酒店举办会议、培训期间,取得的住宿费、餐饮费专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某单位在酒店召开会议,酒店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住宿、餐饮、会务服务等,酒店是否需要对取得收入进行区分,按不同项目开具?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因此,该酒店承接会议,提供上述服务不需要对取得的收入按不同项目进行拆分。

  这儿的问题,一是涉及会议费当中多项内容事项的,通常是要求分清,视为兼营处理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的观点中明确服务与其他业务的区分属性归类问题。对于开具,有一些形式的要求,特别是明确分开开具的问题。如果万一开具一起了,那是不是有问题呢,那风险是转移到购买方了,这一点,税务机关在检查会议费时,就需要查看明细,可能就能查出很多问题来。至于湖北国税和安徽国税的意见,我们作为一个特例了解一下。

  《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我们认为,这里所说的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专门从事会议展览服务的公司提供的服务,而酒店的会议服务一般不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往往仅仅是出租场地,同时提供如布置、安排、茶水、清洁、免费停车等服务,这已不是单纯是场地出租,包含着酒店提供的配套会议服务,应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的6%税率计算缴纳。是不是“会议展览服务”范围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要认为属于11%的不动产租赁。对于配套服务,确实有范围上的表现与文字上的表现的空间,比如扫扫地、倒倒水、会务迎接等都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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